索引号 | nyj/2022-0000107 | 公开目录 | 经济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01043号提案“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
尊敬的吕慎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近几年来,沂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28号)等文件,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政府引导、能者挑头、自愿参加、优化组合、民主管理”的思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狠抓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规范和提升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和政策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955家,家庭农场1407家。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涉及蔬菜、林果、黄烟、食用菌、畜牧养殖和农产品、手工艺品加工、农业机械化、沼气服务等行业,入社社员11.82万人,联系带动农户9.49万户。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上呈现出合作主题多元化、合作方式多样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合作层次逐步提高的发展态势。沂南县坚持以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的社会化服务职能,构建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了各种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措施有: 一、近几年来,沂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28号)等文件,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政府引导、能者挑头、自愿参加、优化组合、民主管理”的思路,引导集聚发展,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工作,围绕乡村振兴五大片区和省级现代黄瓜产业园创建,以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调整升级步伐,以确保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基本目标,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重点发展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开展示范社创建。一是以主导、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为示范社(场)建设主要内容,制订了示范社(场)创建标准,每年优选50家农民合作社和10家家庭农场列入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计划,规范发展,通过简化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程序,开展“示范社(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促进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二是制定了《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委托代理记账试点,举办了沂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专题培训班,培训150人,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健全管理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和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成员账户管理,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搞好财务核算和监督,落实民主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和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实行财务公开。以财务规范促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管理规范化提升。 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养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法,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进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生产要素的潜能。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7.8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数10.3万户,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40.2%;农业规模经营面积10.7万亩,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二是创新构建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运作机制,突出优质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了办公设施,利用政务内网开通了县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乡村收集、中心交易、部门监管”的农村产权交易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县乡两级交易中心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976宗,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65万亩,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新农人”培育行动。健全培训体系,整合人社、农业、职业教育、科技等教育培训资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合作社经理人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力争到2022年末轮训一遍,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发挥好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整合项目资金对实施的种子、植保、配方施肥、农村新能源建设、农产品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推广等,都可以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条件给予适当的安排。将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上级基本建设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项目扶持资金。根据上级要求,目前,县里已开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整合利用,扶持一批带动和示范性比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对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从初期的生产领域起步,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已成为农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科技推广的有效主体,而且成为农产品市场开拓、加快产业升级和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金融支持。为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新机制,针对新型经营主体,推出了富民生产贷、惠农贷、兴农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同时,推出“直接抵押”、“经营权+”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破解了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瓶颈,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联系人:李英华 联系电话:0539—3221302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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