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1/2022-0000068 | 公开目录 | 经济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当前零售行业人才储备现状及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梁召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零售行业人才储备现状及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先对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建设更加富裕美好沂南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加大人才津贴政策落实力度。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县政府出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对零售企业的高学历人才引进给予一定的补助...”的建议。2022年6月30日,中共沂南县委 沂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落实市级人才津贴政策,择业期内博士生、硕士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县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择业期内新到我县‘两新’组织就业或者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强化政策宣传,狠抓政策落实,确保让广大人才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强化政策补贴落实力度。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县政府在社保和医保缴纳等费用收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建议。近年来,我局将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群体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着力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引才规模,吸纳更多的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一是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当年毕业)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将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也就是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二是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针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将给与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也是到2022年年底。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政策与刚才提到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县政府加强对零售行业培训的支持,每年组织优秀零售行业外出学习...”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以就业为导向,结合广大劳动者积极需求,充分利用县里技能培训资源,积极组织有培训意愿的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等人员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努力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联系电话:0539—3880322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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