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3-0000094 | 公开目录 | 经济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优化新型储能发展环境,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
马炳鹏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新型储能发展环境,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新型储能和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建议大力支持,对您提出的提案,县发改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调研和论证,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县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43.7341万千瓦,位居全市光伏装机容量第二。 欧力士(中国)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0亿元,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金厂峪村建设锂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占地面积40000㎡,总建筑面积8000㎡,主要建设200MW/400MWh储能电站,包含80套2.5MW/5MWh电池储能系统和80套储能变流器系统。储能系统接入孙祖220KV变电站。主要使用能源种类为电,每年用电484万KWh,水每年用量0.82万m³,年综合能耗为596吨标准煤。该项目作为我县唯一个争取列入2023年度新型储能(第一批)入库项目。 沂南县孙祖抽水蓄能项目情况,该位于沂南县孙祖镇,初拟装机容量300MW,包括上水库、疏水系统、地下厂房、下水库等。上水库位于皂旗山顶,下水库使用已经建成的匣石水库,项目计划投资约29亿元。该项目纳规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经过省能源局内部专家评审、征求国土、文物、水利、军事等部门意见,纳规报告已上报国家能源局。 我县其他相关储能项目也在积极的洽谈招商中。 一、新型储的相关政策 根据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省新型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749号)精神,依托现货市场,全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 1.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前,充电电量用电价格暂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标准执行。进入电力现货市场后,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充电时为市场用户,从电力现货市场中直接购电;放电时为发电企业,在电力现货市场进行售电,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给予容量补偿。补偿费用暂按申,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 3.鼓励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挥技术优势参与辅助服务。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利用其响应快、效率高、配置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在电力运行中发挥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项作用,更好地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助服务费用根据《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力用户合理分摊, 4.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本着“公平开放”的原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应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登记并开放,由省内新能源企业租赁使用。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按月度组织储能可租赁容量与需求容量租赁撮合交易,交易结果作为新能源企业配置储能容量的依据。电网企业对签订储能租赁合同(租赁周期不低于2年)的新能源企业进行认定后,按照《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我县保障措施 1.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在新能源项目并网时,电网企业按照储能容量比例,由高到低安排并网顺序;容量比例相同的情况下,规模比例高的优先并网。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按照是否配置储能确定消纳优先级,配置储能的优先消纳(户用分布式、国家扶贫项目除外)。 2.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对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建新型储能项目,按照自愿原则,在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的基础上,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以配建形式存在的存量新型储能项目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3.支持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燃煤机组通过“热储能”方式在最小技术出力以下增加的深度调峰容量,燃气机组调峰容量和电解水制氢装机调峰容量,经电力技术监督机构认定后,其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用电按照厂用电管理但统计上不计入厂用电。 三、加强制度管理,促进新型储能规范化发展 1.健全完善新型储能项目备案管理。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立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新型储能项目由县级主管部门依据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备案情况分别报送所在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2.强化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技术监督。示范项目并网验收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要完成电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整站调试试验和并网检测,并网运行后,示范项目应接入储能电站集中监管平台,开展在线运行监测。投运的前三年每年应进行涉网性能检测;三年后每年应进行一次包括涉网性能检测在内的整站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子以解网。 3.优化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调度运行机制。在电力供应宽松时段,坚持市场化运行,示范项目日前申报参与电力现货交易相关信息,在电力现货市场中进行集中优化出清,交易中优先出清。为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在电力供应紧张等特殊时段,可采取临时统一调度运行的方式、并视情况适当子以补偿。 4.严格新型储能容量配置情况评价。对于未按承诺履行新型储能取临时统一调度运行的方式,并视情况适当予以补偿。建设责任,或未按承诺比例租赁新型储能容量的新能源企业,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的2倍予以扣除其并网发电容量,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新型储能电站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测监测、应急管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示范项目安全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储能示范项目业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联系电话:0539-3229325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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