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23-0000053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尊敬的朱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沂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政府引导、能者挑头、自愿参加、优化组合、民主管理”的思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五大片区和省级现代黄瓜产业园创建,以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调整升级步伐,以确保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基本目标,狠抓家庭农场的创建、规范和提升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和政策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1570家。其中省级示范12家,市级示范场49家。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措施有: 一、开展“新农人”培育行动。健全培训体系,整合人社、农业、职业教育、科技等教育培训资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合作社经理人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力争到2023年末轮训一遍,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发挥好县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二、开展示范场创建。以主导、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为示范场建设主要内容,制订了示范场创建标准。鼓励适度规模的种养大户通过登记注册转型为家庭农场,引导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集中。逐步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完善服务体系。开展示范农场创建活动,示范家庭农场列入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库。开展示范农场创建活动,示范家庭农场列入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库。今年组织申报9家市级示范场,评选20家县级示范场。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整合项目资金对实施的种子、植保、配方施肥、农村新能源建设、农产品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推广等,都可以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条件给予适当的安排。将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上级基本建设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项目扶持资金。根据上级要求,目前,县里已开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整合利用,扶持一批带动和示范性比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去年,上级扶持9家家庭农场开展规范提升,计24万元。二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对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从初期的生产领域起步,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已成为农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科技推广的有效主体,而且成为农产品市场开拓、加快产业升级和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养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法,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进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生产要素的潜能。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7.8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数10.3万户,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40.2%;农业规模经营面积10.7万亩,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金融支持。为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新机制,针对新型经营主体,推出了富民生产贷、惠农贷、兴农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同时,推出“直接抵押”、“经营权+”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破解了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瓶颈,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五、以财务规范促管理提升。一是制定了《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委托代理记账试点,举办了沂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专题培训班,培训150人,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健全管理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和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成员账户管理,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搞好财务核算和监督,落实民主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和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实行财务公开。以财务规范促进家庭农场管理规范化提升,县级以上示范场全部纳入委托代理记账管理。二是宣传推广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记账系统,全县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 联系电话:0539-3221302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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