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3-0000060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延长供暖时间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高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准确、中肯,对我们做好民生事业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集中供热质量,保障居民温暖过冬,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县实际,我们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综合研判,科学制定供暖时间 结合气候实际,经科学研判,我县制定了符合居民生活用热需求的基础供暖时间(每年的11月20日起至次年3月10日止,共计110天)。 二、结合实际,建立弹性供暖机制 为充分保障居民用热需求,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结合每年供暖末期天气实际,我县建立了弹性供暖机制,每年供热企业会在规定供暖时间的基础上,根据气温实际状况,进一步延长供暖时间,如2022-2023年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2天、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5天。这一规定及我县弹性供暖机制的建立和实行已充分考虑了热用户的供暖需求。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冬季供暖保障职责,积极督促供热企业在供热期内对供热流量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提升供热质量,并结合天气实际,适时延长供热时间,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联系电话:0539-5251027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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