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nyj/2023-0000101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更好的利用农村土地的几点建议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卫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的利用农村土地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结合“四雁工程”实施,积极构建“县区总社、乡镇联合社、村级合作社”架构体系,围绕区域化突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28号)、《关于加快村党支部创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沂组通字〔2022〕36号)等文件,围绕促进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从支持抱团联营、抓好用地保障等10个方面加大定向扶持力度,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质增效。目前,全县累计登记注册合作社2935个(其中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27个),经营土地面积15.14万亩,家庭农场1635个,经营土地面积5.19万亩。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189家(国家级9个,省级43个,市级137个),市级以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11个,市级以上家庭农场70个(省级12个,市级58个),市级以上社会化服务组织13个(省级1个,市级12个)。

一、在以村为中心,成立农村合作社,专门整合土地资源,以调整、置换等措施,把优质土地资源整合成整体,进行整体利用方面

3月份,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组织、农业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促进共同富裕改革领导小组。注册成立沂南县阳都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级总社),乡镇层面组建15个联合社,今年新增村党支部创办合作社89个,形成了县级总社统筹、镇级联合社经营指导、村党支部创办合作社发展要素整合的三级工作架构。目前,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32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13.5%以上,其中土地股份类合作社60个、占18.34%,流转经营土地5.93万亩。如沂南县枣林庄村的林生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五位一体”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将农户的1200亩土地流转出来,由山东青果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和技术指导,并以保护价回收农产品,金丰公社负责种植管理,有效解决了村级合作社体量小、抵御风险能力弱、农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每年可实现群众土地收入130多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35万元,增加就业岗位100余个,激活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目前,正在打造占地100亩的沂南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抓好一二三产融合,为农产品提供冷冻冷藏、分类包装、集中加工、仓储物流、销售配送、技术研发等服务项目,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再如孙祖镇西高庄村的宝裕丰种植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与悠客牧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伙共建项目,实行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搭建平台、企业集约化经营的方式,共种植小米500亩、黄烟350亩,村民在拿到1000元/亩保底收入的同时,还获得200元分红收入,在基地务工一天收入100元。通过土地流转,村集体收入每年可达10万元左右,实现了村企社民互助共赢。

二、在把整合的土地资源公开租赁,规定只能进行农产品种植,避免造成土地资源被作为他用,租赁的土地由合作社进行监督管理,优先考虑本村村民进行租赁方面

一是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颁证办法》等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颁发“沂南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根据申请,为集中流转土地的23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276本经营权证,确权面积5.21万亩,涉及1.8万户。

二是坚持发展规模经营创效益。制定了《关于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全县规模在50-100亩之间的经营主体有142个,规模在100-500亩之间的经营主体有494个,规模在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6个,规模经营面积达11.78万亩。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现代化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大庄镇沟崖村黑土地湖水稻专业合作社种植粮食3600亩,占沟崖、大庄、西南庄、关帝庙等四个村耕地的47%。其中流转土地1210亩、托管土地1500亩、入股土地890亩。年产水稻150万斤,小麦、玉米700万斤。黑土湖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可控规模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经营中不断完善品牌,创立了黑土湖农产品品牌。通过引入最新的农业技术,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的同时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质量。通过短租、长租形式保证农场的土地规模稳定。

三是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定了《关于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严守耕地红线,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从事非农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以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制止流转土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综合采用政策约束、资金激励、项目扶持等措施,引导流转土地更多用于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维护粮食安全。

联系电话:0539-3221302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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