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ylbzj/2021-0000063 | 公开目录 | 社会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管理与保障制度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
张佃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管理与保障制度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领域之一,一直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各方面保持较大的工作力度。我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挂牌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局党组团结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创新医保监管方式,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参保群众人均受益达到3.42人次,药品目录不断增加,大病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过程中的医疗保障问题”,如志愿者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排除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以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参保人患有国家认定的甲类传染病和大规模流行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从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新时代需要大力提倡志愿者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为志愿者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医疗保险政策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各项政策的制订由市局出台,全市统一执行,对于完善医保政策的各项合理建议,县局将积极予以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下一步,我们将以增进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经办服务质量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3227009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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