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wjj1/2021-0000092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关于加强“黑救护”监管与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王陆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黑救护’监管与治理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打击整治处罚力度。

建议联合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建立整治“黑救护”的长效工作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热线,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同时,将“黑救护”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内容之一,医疗机构内一经发现不明人员发放名片、卡片、小广告等虚假宣传材料,必要时相关部门予以相应金额处罚、取缔没有资质黑救护、吊销驾照等措施,必要时予以强制措施,净化医药卫生产业形象。

二、建立完善区域性救护运营服务体系。

依靠医联体、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建立区域性救护运营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和规范急救服务,不断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对医疗急救行业的监管,并完善救护服务准入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正规救护车辆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相应公开透明收费标准。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醒人民群众提高警惕。

以涉事事件和人员为典型案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使用正规急救医疗服务,避免上当受骗。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车辆准入制度,加强车辆进出监管。

相关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车辆出入管理规定》、《院门卫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救护车辆管理和使用。

在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将积极探索救护车辆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救护服务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9-3251826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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