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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1-0000043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扩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李伟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盘活农村资产要素,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

一、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一方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容易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县乡两级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完善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规范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严守耕地红线,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从事非农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以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遏制撂荒耕地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鼓励、限制、禁止的政策界限。既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又要加强对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的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完善现有配套政策 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的作用,多方争取、整合资金,结合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美丽乡村建设等,引领村集体通过“旅游+”“生态+”等模式,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乡村旅游公司、电商公司等经济实体,开展乡村旅游、代耕代种代收、技术指导、劳务输出、仓储物流等有偿服务,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农民合作社纽带作用,推进国家、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与当地农户形成优势互补、利益紧密、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为依托,设立农村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二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认真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政策。今后,我县将根据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情况,加强农业投资项目领域整合力度,推动财政支农资金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继续加大农村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三、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整合和开发利用村集体土地、四荒、水面等资源,结合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集体经济实体,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公益性资产转化为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路径。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校舍、村部、厂房、设备等资产,采取承包、租赁、参股分红等方式,统一开发利用,获取稳定的经营收入。引导各村用好用活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开展旧村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异地搬迁等,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争取奖补政策、建设厂房自营或出租、发展专业市场和二三产业等途径,实现村集体增收。

四、发展物业经济,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支持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村级留用地,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商铺店面、仓储物流设施、农家乐经营点、二三产业专业市场等村级物业项目;对区位条件差、可用资源不足、发展空间受限的村,鼓励“抱团发展”,突破镇域、村域限制,集中若干个村的集体留用地和财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收益归村”的模式,整合帮扶资金,采取异地兴建、联合共建等方式,在城镇商贸服务业繁华地段、集镇规划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置办商铺门面、仓储设施、冷库、厂房等物业,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增加集体收入。

五、发展连带经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不断探索和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支持村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基层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混合所有制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接受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股份合作,村集体以上级拨付资金、自有资金或资产资源经营权等入股分红。如马牧池乡新立村,立足访村苹果种植优势,利用上级扶贫资金和旅游开发资金200万元,与山东广汇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注册成立了沂南县新立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每年分红26万元。

六、用好用活中央扶持资金,确保项目长期见效。

对确定的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加大建设推进和后续督导力度,确保各个项目从建设到日常运行均符合上级规定,把重点项目建成增加村集体资产、实现村集体稳定收入的示范点。同时对财政资金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的资产,要明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该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按投资保底分红。利用上级扶贫资金或财政整合资金建设的就业加工车间、光伏发电、特色产业等项目,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自主经营或入股保底分红。建立起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一是我县积极响应上级建设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的号召。积极开展由农业农村部牵头的“信贷直通车活动”,联合省农担公司、县农信社、农行、建行等大力推行“鲁担惠农贷”产品,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提供担保,由合作银行直报,农担公司审批放款的惠农贷款,担保费由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额度以内的给予贷款主体每年2.175%的利息补贴(鲁财农[2019]28号文件)。二是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工作。2015年以来,我县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可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并将流转土地等地上附着物价值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完善确权登记颁证、信用体系建设、风险缓释及补偿、抵押物处置等配套机制,建立经营权流转、价值评估、融资担保等专业化服务机制,为农业经营者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截至当前,我县已经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3982笔,抵押金额21.19亿元。

二是村级可以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立足村庄区位、资源、特色产业等实际,发挥优势,理清路子,选准发展领域、具体项目和经营模式。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多元发展路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实现村兴民富,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组织政权。

联系电话:3262218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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