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1/2022-0000089 | 公开目录 | 社会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01179号规范医美市场,推动医美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答复 |
白朝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美市场,推动医美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市卫健等行政部门安排部署,县卫健局围绕为群众提供质优、安全、价廉医疗服务,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采取“一二三”工作法深入全面开展了整治活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一个领导班子。县卫健局作为医疗乱象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和卫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医疗乱象整治的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沂南县卫健局《关于印发沂南县不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沂南县卫健局、沂南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沂南县公安局、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二)做好两个协调沟通。医疗乱象整治工作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对外涉及5个职能部门,对内涉及10个职能科室和卫计执法监察大队,调度协调成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我局安排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且同时担任卫健局和医保局副局长的领导亲自担任联络员,对外与市场监管、医保、网信、公安、发改等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对内统一安排局机关5个牵头科室、5个配合科室及执法大队工作,通过加强信息沟通与统筹协调,建立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尽可能减少了因协调不好或者衔接不畅造成的失误,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2月26日,召开医疗质量管理及医疗乱象整治工作会议,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药剂科主任,17处县质控中心主任、局机关中层干部等共18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对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做了专题安排和部署。二是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3月底,全县28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12处社会办医疗机构、120处厂矿企事业卫生室个体诊所按照上级明确的专项整治四大方面、社会办医八大活跃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跟踪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及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医疗废弃物治理及药物合理使用专项检查、三过度(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检查,还对县直开展血液透析的三家医院进行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要求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2021年度以来,共组织集中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台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检查通报3份,对12家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停业整顿卫生室4处,行政处罚无证行医5人次,罚款3.6万元,有力打击了医疗乱象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全县医疗机构数量较多,监督执法人员相对数量较少,直接影响了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使得监督频次少,另一方面无法深度触及各个角落,留有死角和盲区。 二是法律法规有滞后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有些医疗卫生法规的适用力度没有强制性,不能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比如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最多只能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难以强制性令其关停,导致违法成本低,无法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 三是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监管。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匮乏,使用多是公立医疗机构退休或基层离职的医务人员、刚从学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医疗问题多是走人了事,给医疗质量监管带来不便。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保证人员数量,改革进人用人机制,从一线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选拔一批懂临床医学、法律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让熟悉医疗流程、懂得医疗市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由政府牵头主导,联动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实行全面监管,建立长效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和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处理医疗服务监管市场的重难点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9—3221724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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