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jdd1/2022-0000166 | 公开目录 | 社会建设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交警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233国道苏村十字路口、刘庄子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落后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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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波委员: 您提出的《233国道苏村十字路口、刘庄子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落后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由秩序中队、辖区中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对上述两路口进行调研。 一、G233国道苏村十字路口 该路口为G233国道与G313省道交汇路口,路口四个方向均设计为双向四车道,每个进口为两车道,每个方向设有一组机动车信号灯(圆盘灯),如增加一组方向指示信号灯(左转信号灯),就必须增设左转专用机动车道,那么就造成进口车道为一个直行车道和一个左转车道,势必造成直行车道车辆的等待时间延长,进一步增加了各个方向通过该路口的时间,极易造成交通拥堵。鉴于此情况,经调研论证,我大队决定在该路口根据各个方向的车流量,在不同时段采取轮放的配时方案,更好的解决同方向对行车辆左转与直行的冲突现象,确保该路口的安全畅通。 二、G233刘庄子十字路口 该路口为G233国道与澳柯玛大道交汇路口,G233国道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进口为两条机动车道,澳柯玛大道为双向六车道。根据路口各个方向的车道情况,经调研论证,我大队决定在该路口东西方向澳柯玛大道增设左转方向指示灯,以解决同方向对行车辆左转与直行的冲突现象,确保该路口的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积极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共同创造我县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电话:0539-3776900。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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