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ghj1/2023-0000013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提升城市建筑物建设品位提案的答复

王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建筑物建设品位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关于城区规划定位

《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城市整体风貌结构为“两心三轴、两廊四区”。提出县城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简洁大方明快。规划划分三个建筑风格区,即汉代建筑风格区、传统建筑风格区和现代建筑风格区;城区建筑色彩延续现状特点,以灰白、棕黄、红灰色为主,新城区在现状灰白主色调基础上、增加棕色、黄色等与老城相呼应,汉代风格建筑群及周边区域建筑色彩以灰黑、灰白、赭石、红棕为主,体现汉文化传承历史特点。南山周边区域建筑色彩以棕黄、灰白和赭石为主,突出建筑与自然山体融为一体的特点。规划“一心两环四廊"的绿道系统,构建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三位一体”的国家园林县城,营造“三山共生、两河共育”的城市景观。

二、城乡融合规划中关于城区规划的定位

聚力打造精致城市,统筹考虑水系功能、两岸绿带功能及周边区域的城市功能,打通汶河、沂河与城区联系的多条绿色景观通道,形成若干条透绿廊道,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整合“十里汉街”文旅产业区和汶河风光带,统筹谋划,推进品牌战略化、整体化运营,统一打造智圣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结合沂南县城市发展的需要,开展核心区、滨水地区、门户地区、街区干道等重要片区、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注重城市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科学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合理把握城市建筑空间尺度,注重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三、规划方案审查中关于建筑物风格的要求

一是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与公园、广场景观相协调;建筑应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二是建筑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保护并合理利用原有湿地、坑塘、沟渠,增加节水设施,路面人行道宜采用透水材料。建筑外墙装饰设计应当符合节能、环保、美观、耐久的要求;空调室外机搁板、管道、壁挂太阳能等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其位置和形式应当结合立面一并设计;三是建筑材料应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建筑屋顶应与建筑立面方案同步设计,避免单一的平顶形式。多层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高层建筑屋顶形式应做造型处理;建筑顶部太阳能、电梯机房、设备用房、楼梯间、屋顶通信设施等应进行美化或遮挡处理;四是沿城市道路宜采用绿化、水面等景观设计手段明确空间界限,不宜设置实体围墙;确需进行空间分隔的,鼓励开墙透绿或采用绿篱、绿植等形式。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内宜设置绿化,并对公众开放。五是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提供2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商业用地建筑主要立面应当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建筑单体平面应采用通廊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住宅套型设计,建筑间距及日照标准按非生活居住类建筑控制。六是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城市设计、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与相邻空间环境协调。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对城市天际线、城市风貌、建设形式等方面做出建设指引要求。加快启动城市风貌专项规划,通过方案竞选方式、多部门论证、全社会公示等方式对城市风貌进行总体设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融入文化元素,体现文化内涵,重塑城市形象。

联系人:孙瑞娟 联系电话:0539-3617028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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