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jdd1/2023-0000195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加强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规范行车管理建议的答复

冯桂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规范行车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的建议后,大队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班,对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分析了我县电动车的现状,对我县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县是电动车生产基地,生产、销售厂家众多,电动三轮车数量非常庞大,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源头管控不到位。在我县主城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主要是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购置的,有的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产品目录中均无这类产品,无法挂牌办证,还有部分电动三轮车是私自改装的,给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二是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结构相当复杂:有的是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困难户及退休赋闲人员,这些人员在我县主城区从事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比重较大;有的是个体工商户、物流快递行业从事货物运输的;有的是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购买电动三轮车作为接送孩子上下学交通工具的;还有的残疾人驾驶特种电动三轮车出行,甚至从事非法营运的。三是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由于无需考取驾驶证,很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对交通安全法规不了解,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违规载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行人的正常通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四是使用性质由早期的以营运为主逐渐转向家庭自用为主,造成禁行难、查处难,管理难。

近年来,为了净化交通环境,维护交通秩序,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多次联合整治,虽有一些成效,但效果不明显。一是在查扣此类违法车辆后,通过教育处罚后放行,但不能给这些车辆办证挂牌,难以纳入正常化管理。二是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员有残疾人、低保户、困难户、下岗职工、进城务工找不到工作的人员,且中老年人居多,查处时极易激化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由于以上客观原因,更加大了电动三轮车的管理难度。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电动三轮车治理的难题,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取缔。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电动三轮车有关管理规定,揭露生产企业及销售商的虚假广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从源头上阻断违法电动三轮车的准入。同时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进一步提高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上答复,不足之处,敬请您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对交警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电话:0539-3776900。


沂南交警大队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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