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wjj1/2023-0000100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提案的答复

张忠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从抓生育支持政策落实和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入手,积极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一、积极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实。一是取消计划生育相关制约处罚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及相关限制生育的政策和措施,生育子女全部实行免费生育登记制度。二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水平。实施县妇保院改扩建工程,改善妇幼服务环境。开展妇幼特色专科创建,提升妇幼服务水平,2023年我县创建妇幼特色专科5个。建立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两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障措施,确保母婴安全。扎实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0-6岁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三是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为婴幼儿父母提供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158天。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二、积极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全县托育服务供给。一是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沂政办发〔2021〕7号),结合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台我县实施方案,确立托育服务发展的总体方向,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推进措施、示范引领、监督管理及收托补助等相关政策。二是规范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措施文件,明确托育服务准入条件,备案流程、验收标准、示范机构评定及监督管理等相关细化措施。目前我县备案托育机构7家,已全部开展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三是积极推动托幼托育一体化机构建设。鼓励幼儿园拓展托班招收2-3岁幼儿,积极与教体局等单位沟通配合,推动公立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提升普惠机构覆盖面。四是鼓励单位、社区开办托育点,发挥托育点就近方便、接送灵活的独特优势。

十分感谢您对促进积极生育政策落地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完善各项生育支持政策,抓实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大力促进积极生育政策的落地。

联系电话:0539-3251779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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