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fgj2/2023-0000033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推进小区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进小区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马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小区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装小区电梯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的业主同意。今年来,部分老旧小区业主对加装电梯呼声较高,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来看,一是受楼体结构限制,单元门前雨水、污水、强弱电管沟较多,施工空间受到限制;二是大部分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存在一定质量风险;三是安装费用较高,一部电梯价格在40万左右,费用分摊、如何出资等暂未出台相应措施。目前,县住房保障中心已向市住建局老旧小区科联系学习,根据《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拟制我县的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措施,制定好费用筹集、分摊等细则,切实为百姓分忧解难。

二、加强小区飞线规范管理

小区内飞线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集中在老旧小区内,目前,一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修建强弱电管道,联合移动、铁通、广电、电信和电力等单位,逐步把小区内架空的强电、弱电线规整路入地,另外,在强电改造方面安装新变压器、表箱等设施,提高夏冬等高峰期用电负荷,保障小区居民用电安全;二是在老旧小区内修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设置集中充电场所,减少居民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的发生;三是在小区内加大用电安全宣传力度,向居民宣传安全用电的知识,讲解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从思想上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

因前期规划不完善,对电动车集中停车充电场所的设置起步较晚,只有极少数小区,包括新建小区,建有电动车集中停车充电场所。目前,一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住房保障中心已组织开展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的工作安排,目前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已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其他小区也已经纳入设置计划。二是针对2005年前老旧小区进行配套升级,增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三是针对2005以后建成的小区,建立试点制度,通过探索新路,总结经验,在全县开展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设置工作;四是针对新建小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配合县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三同时制度,即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与主体配套项目同时设计,同时交付,同时使用。通过对不同现状的小区进行综合升级,卓有成效的建成全县电动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设置新格局。

感谢您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28171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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