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3-000024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策立沂南县城市标志的建议提案答复 |
尊敬的于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策立沂南县城市标志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策立沂南县城市标志职责归属问题 县民政局作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地名管理、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地名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地名管理工作情况及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名管理工作包括地名标志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地名标志是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的重要载体,地名标志的核心是展示标准地名,从而发挥指位、导向作用,满足公众日常生活需要。如路牌、门(楼)牌等。 于委员提到的“城市标志”实物及概念不符合县民政局职责内的“地名标志”的管理工作。 二、关于县民政局创新开展的地名文化保护标识制作工作 2023年4月,沂南县被确定为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单位后,将“加强‘沂南有名’品牌建设,设计地名文化保护标识,贴近群众地名文化服务,赋能地名特色产业发展”列为《沂南县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工作任务之一。根据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沂南县地名文化特点,经过层层筛选确定,近期,沂南县正式公布了沂南地名文化保护标识。下图为标识: 标识发布后,将用于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活动和地名特色农产品、文旅产业推广等,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各类企业、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推动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更加贴近服务群众,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下一步,沂南县将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创新宣传平台和载体,引导社会力量全面把握、深刻理解地名文化保护标识的丰富内涵,让标识入眼、入脑、入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让地名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为推动更加富裕美好沂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7379916 沂南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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