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syjj/2024-0000096 公开目录 社会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卢娟委员:

您提出的《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农村食品问题突出,随着城市食品管理力度的增强,假冒伪劣商品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鉴别能力不强为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我单位成立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田洪梓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举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局务会领导任副组长,各行政科室负责人、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学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一、推动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一是动态更新完善农村食品批发商和食品经营店监管台账。按照“仓库地址准确、进货查验到位、贮存条件合规、销售记录完整、临期食品管控严格”和“票证齐全、环境整洁、分区明晰、标识准确、贮存规范”的原则,指导辖区内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经营。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针对农村食品供货商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的宣贯及业务培训2次,参训人数共计90余人。二是推动农村食品小作坊合规经营,印发《沂南县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召开全县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培训会议,全县在产小作坊35家参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现场检查指导标杆小作坊7家,确定打造小作坊标杆16家。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新取证小作坊由当地监所与审批部门联合审查,加强源头把关。

二、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抽检

以农村食品经营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为重点开展农村地区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抽取高风险食品种类。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置,及时查处。截至目前,共完成省市县级农村食品抽检307批次。

三、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农村小超市、副食部等为重点,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过期、“三无”、假冒劣质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各乡镇针对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抽调执法人员到其他监管所辖区开展交叉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食品安全类案件176起,其中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件47起,查处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3起。

四、做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保包工作

调整更新2024年包保干部和主体清单,目前,我县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完成率100%,问题发现率1.41%,问题整改率100%。同时将“两个责任”工作内容纳入基层网格化,网格员和包保干部相互配合,排查各网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底数、开展食品安全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特别针对农村地区的C、D级经营单位,抽调力量成立2个专项督导组,针对C、D级全面开展乡、村两级督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保包工作进一步推动“属地责任+行业监管+包保任务”有效衔接,打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末梢。

联系电话:0539-3255181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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