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jdd1/2024-0000134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 2024-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规范老年代步车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左安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作为电动车产业大县,近年来电动车行业发展迅速,由于价格低廉、操作简单,老年电动代步车受到很多家庭的青睐,但多数老年代步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乱停车等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区的通行秩序。加上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县城通行压力巨大。

近年来我们采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重点路段设置高峰岗、学校附近增设助学岗、设置自动抓拍监控设施等措施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今年大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车辆及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行动,联合交运部门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大查纠力度,对老年代步车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统一发放牌照,并进行登记上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理,严禁上路行驶。同时报请政府组织经信、质检、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拼装组装、非法销售等行为,从源头杜绝违规生产的三、四轮电动车上路。二是积极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不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系统的法规培训,通过讲解交通法规、分析事故案例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的道路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让其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三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优化城区执勤民警在时段、地段的配置,发挥更大的巡逻查处作用。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驾驶能力,我们认同提案中关于限制驾驶年龄的建议,但具体的限制标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大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此问题,并争取早日出台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同时也将加强对老年代步车行驶范围的规范与管理,严禁其在禁止行驶的区域乱停乱开,确保交通环境整洁有序。

以上答复,不足之处,敬请您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对交警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电话:0539-3776900。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

2024年9月6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