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zjj/2025-0000051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标  题 关于对成立装饰协会、规范装饰市场提案的答复

潘名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装饰协会、规范装饰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建设装饰装修市场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准确、中肯、高屋建瓴且具有远见,完全符合新常态下我县经济发展需求。针对提案提出的几项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一、关于“成立装饰协会”的建议

为有效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县政府印发了《沂南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办法》(沂政办发〔2024〕17号),为装饰装修手续办理、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对规范装饰装修市场发挥了巨大作用。结合我县装饰市场发展现状,我局正在研究成立县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相信通过行业协会平台,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开展行业自律自查,组织技能培训以及开展其他各类活动,在提升建筑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推动装饰装修行业发展。

二、关于“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建议

我省已以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依据,出台了《山东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县将结合县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适用于本地的装修行业标准和规范,着力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市场环境。

三、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建议

我单位将进一步指导装饰装修协会加大对行业自律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行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共同参与,深入探讨自律对行业长远发展的积极意义,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定期发布行业自律优秀案例及违规警示案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范,营造良好的自律氛围。

四、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我单位会从工程建设管理角度,对装修企业的施工资质、工程质量进行把关。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了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装饰装修市场常态化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五、关于“提供服务支持”的建议

积极支持协会参与装饰装修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整合行业内各方力量,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地方技术标准。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搭建企业与人才的对接平台,协助协会建立装饰装修行业人才信息库,对行业内的设计师、项目经理、技术工人等各类人才进行信息登记和管理,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在商场、社区等场所举办装饰装修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常见的消费陷阱及应对方法。同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不断提高装饰企业的管理水平,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进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活动,主要以装饰装修企业无执照、无资质为切入点,加强对装修“游击队”的整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装饰市场。

联系电话:0539-5251012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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