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lj1/2020-0000038 | 公开目录 | 社会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公路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在村镇国省道及城市主干道规划相对独立的慢车道人行道”的答复 |
尊敬的王友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村镇国省道及城市主干道规划相对独立的慢车道人行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和物流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驻地小城镇的建设日趋加快,沿公路两侧逐年向外扩张,在这种情形下,过境公路既是交通要道,也是乡镇驻地居民的主要街区道路,导致乡镇驻地公路两侧商业贸易集中、行人密集、拉货车辆停滞、交通拥挤等混乱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公路街道化问题的存在,不仅降低了公路的通行能力,还会诱发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存在安全隐患。 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路沿线居民热衷于发展“马路经济”,在公路两侧设置集贸市场、生产企业、居民建房,这样做可以减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部分建筑物沿公路修建的问题在乡镇规划环节已经出现,遗留到管理中所带来的拆迁成本和社会影响很大。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加强乡镇驻地规划,提升村镇发展品质,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让村镇变得更加宜居和人性化,让公路更加安全顺畅,就显得格外重要。这就要求乡镇建设要有规划,且规划时要听取国土、城建、交通、公路等部门意见,规划不得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防止造成国省干线公路街道化,影响国省干线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按照省政府《关于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9】78号)、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省道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通知》(鲁财建【2011】15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国省道投资管理的通知》(鲁财建【2013】129号)要求,对于在村镇国省道及城市主干道规划相对独立的慢车道人行道的建议,应由乡镇政府牵头,我单位将积极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3221115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沂南县中心 2020年11月28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