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gzfj/2019-0000014 | 公开目录 | 文化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汶河湿地公园体育篮球场的修缮的建议的答复 |
沂执法字〔2018〕13号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巴全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汶河湿地公园体育篮球场的修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汶河国家湿地公园自建成以来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们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肯定。但是,目前县财政拨付给园林处的资金都不足以维持正常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因此,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我处对地面毁坏、球场毁坏、球架毁坏等一些大的维修工程困难较大。在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先行在能力范围之内对球场的一些配套设施进行了检查更换,并对提案中所说问题进行了评估预算,向县政府打了财政资金申请报告,并做了下步修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县政府批准并拨付资金后,立即进行修缮。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378776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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