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1-0000063 | 公开目录 | 文化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用影像资料留住历史记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吴耿彬委员: 关于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上提出的“关于用影像资料留住历史记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文化特别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县城周边的部分村庄进行棚改拆迁,原来的平房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再加上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部分村庄进行易地搬迁,有的搬到乡镇驻地,有的与其他村合并。面对即将消失的村庄,给人留下太多的思念和回忆。如何留住这些历史记忆,留住心中的这份乡愁,应通过影像资料来实现。 为此,您建议: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棚改和易地搬迁的村庄,由政府部门负责安排专人进行拍摄和录制,全方位留下村庄的全影;对于部分摄影爱好者拍摄和录制的影像资料,可以通过有偿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征集到的所有影像资料建议由档案馆或党史部门按照分类进行妥善存档保存;所有影像资料免费为群众开放,让记忆和乡愁永远留在心中。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专门在局党组办公会上进行了集体学习和讨论,并针对您的建议,我们答复如下: 一是更加重视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继续做好乡村记忆工程,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特色民居、特色建筑的普查工作。二是对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竖立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加强保护,搞好利用。三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乡镇依法依规做好乡村振兴村庄拆建工作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程做好村落拆迁过程中的影像记录工作。四是完善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保存记录乡村文化遗产,为后人留下珍贵的影像资料。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县的文化和旅游工作,为文旅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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