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3-0000241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在中小学开设游泳和自救技能试点课程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尊敬的辛冲月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开设游泳和自救技能试点课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鼓励地方课程将包涵普及游泳技能在内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全国各地已经开展了积极有益的课程建设。掌握游泳技能对于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强身健体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结合教育“双减”工作,中小学生现有充足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将游泳技能课程纳入我县中小学地方课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游泳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 中小学游泳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的生命安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教育部门要把中小学游泳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要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宣传园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加强对其子女进行游泳安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中小学的安全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学校、社会及家庭紧密配合,大家都关注中小学游泳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学生的伤亡。 二、在学校普遍开设游泳课 一是把“游泳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创新教育来抓,将游泳技能纳入中小学必修课。要把游泳作为体育运动的重要项目纳入体育考试内容,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程,在专业教师带领下普及游泳知识及技能。 二是条件较差的农村学校也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开设游泳实践课,教会孩子游泳本领和急救技能。对于不能在校园内建设游泳池的学校,可利用校外社会资源进行游泳技能培训。家长也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孩子到正规游泳场所一起亲近水、学会驾驭水的本领。游泳既是一种强身健体的锻炼方式,更是一项急救技能,要通过游泳课学习让中小学生更好地锻炼身体,同时让中小学生学会自救的能力,减少溺亡事故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学生游泳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联系电话:0539-3880025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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