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tj/2023-0000240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杨庆龙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又因为新冠疫情,导致部分培训机构资金困难,出现了个别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跑路现象”,损害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此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印发《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21〕12号)要求规范培训机构运营,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保障学生家长资金安全。沂南县根据省市要求加强对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沂南县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采取三级管理模式: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的“双减”专班进行不定期督查;各乡镇负责乡镇辖区内的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每个乡镇中心小学选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辖区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县直小学也选一名负责人按照县城招生片区进行日常管理;县教体局按照包校组包培训机构原则,对所包学校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检查管理。一旦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等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策规定进行顶格处罚。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和临沂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全市“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禁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营业,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变相违规培训招生。同时县教体局还设立公布举报电话:3233001、3221815,广泛接受社会、家长、媒体监督。

二、严格落实所有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平台进行全流程预收费监管工作,加强风险防控。沂南县所有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必须与教体局、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校外培训机构均应设立预收费监管账户,在银行缴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

各培训机构在国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服务与管理平台上把自己开设的课程上架授课,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有资质机构名单及相应信息,根据孩子实际需求,合理选择、实现“掌上”选课、支付、消课、退费。选课交费后,费用会先到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培训机构完成授课,经家长确认同意后,监管银行会将相应消课费用拨付至培训机构结算账户,实现“一课一消,消拨同步”。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消拨同步”。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完成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向托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后,托管银行应于当日最迟次日将相应资金拨付至校外培训机构结算账户,学员超过1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托管银行视为确认同意,于第16个工作日拨付资金。

县教体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做好,做实,让学生家长放心。再次感谢您对沂南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0539-3880029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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