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3-000023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幼儿园水电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尊敬的王文娟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水电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幼儿园的硬件建设在不断的发展,除了对园所的建筑造型、平面布置、配套设施、室外环境等提出更高标准外,对水电器的应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在幼儿园用电不但供电容量增加,而且还增设了许多新内容,以提高园舍的功能。 一是专业安全用电意识,幼儿园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每周末和假日前均有全园性的安全大检查。但教职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还存在差异,一些有经验的教师有较强的安全用水用电意识,在周末、节假日主动切断本班的电器电源,当发现安全隐患时能主动排除。 二是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用水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水电工要随时关注幼儿园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三是配电间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电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社会、家庭、孩子负责的使命感把工作做细做实,为孩子们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其健康幸福的成长。 联系电话:0539-3880025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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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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