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4-0000218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优质民办园转为公办园的提案的答复 |
耿丽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质民办园转为公办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幼儿园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广大家庭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特别是优质民办园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在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对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优质民办园转为公办园,还存在一定困难。具体原因如下: 一、缺乏政策依据和支持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民办教育的举办条件、管理要求及政策支持,同时也指出了民办教育转为公办教育的限制性条件。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在办园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具体来说:民办幼儿园是由私人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其运营和管理方式相对灵活,而公办幼儿园则是由政府直接管理,代表着国家的教育政策方向;这两种类型的幼儿园在资金来源、师资力量等方面也都有显著的不同。就目前发展看,缺乏政策依据和支持,因此难以直接进行转换。 二、教育资源配置合理 随着近年来我县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和投入不断加大,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措施,公办学位数量有了显著增加,学位供应相对充足。另外伴随出生率的相对下降,适龄入园幼儿减少,加之我县公办幼儿园的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已基本满足现阶段需求。此外,新增公办幼儿园还需要重新调配师资力量、管理团队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现有教育资源,影响整体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民办园申请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享受相应的补助,用于提升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优质民办园可以通过强化特色“练内功”,积极应对发展困境,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整个学前教育体系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 联系电话:0539-5978755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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