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tj/2024-0000223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建立农村暑假辅导班的建议的答复

张彦苹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暑假辅导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21〕8号)和《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沂教字〔2023〕12号)等文件要求,沂南县制定了《关于暑期开放校园开展托管服务的实施方案》(沂教发〔2024〕17号)。经过分析论证,暑期期间,学校可适度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教室、自习室等资源,为意向阅读拓展、实验探究特长发展、自主学习的学生提供场所设施和管理服务。

一、组织保障,落实师生自愿原则

1.各学校制定《暑期开放校园托管服务管理制度》,严密组织管理。安排教干、班主任、任课教师、部分家委会成员值班,指导自主学习、训练、阅读、探究等,不补课、不上课。

2.城区学生,可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或家长接送到校;距校较远乡镇(村)的学生,家长须亲自接送,确保往返安全。

3.开放校园期间,中午开放餐厅,学生缴费就餐。中午学生在教室午休,值班教干教师全程维持纪律、秩序。

4.学校落细落实各开放场所区域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水、电、空调、风扇、实验耗材、名篇阅读书目等设备和资源,跟进各项管理服务。

5.依据2021年7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高中每课时45分钟,托管期间按每天服务课时收费,专项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干教师补助、学校水电费用,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费用。

二、因地制宜,开展个性化拓展活动

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根据学生意愿,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各学校结合实际,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提供思政、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探究、手工制作、艺术鉴赏、体育拓展等社团活动,丰富暑期托管内容,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巩固知识、发展特长,还能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和社会责任感。

三、部门联动,扩大暑假托管服务效果

开展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托管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在充分发挥学校阵地作用的同时,协同发挥工会、村居(社区)、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等单位的组织力量,实现部门联动,扩大服务效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解决学生假期托管难问题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继续探索、优化、完善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共同守护,不负所托,共助成长,使暑假托管服务更加有序、有效、有趣,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孩子的暑假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让家长们无后顾之忧!

联系电话:0539-7906109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