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x/2019-0000037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沂南县 发布日期 2018-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整治沿街餐饮饭店烟囱排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沂综执法发关〔2018〕9号

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沿街餐饮饭店烟囱排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沿街餐饮饭店油烟超标排放带来的油烟扰民、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不但影响市容市貌,也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为整治餐饮油烟无序排放问题,我局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措施:一是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督促所有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年初以来,督促安装油烟净化器70余个;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超标排放、油烟扰民等问题拒不整改落实的,由城管、环保、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罚,直至实施断电措施。目前,已对11家拒不整改的餐饮业户采取强制断电措施。三是加强事前监管。新建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

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管控,消除油烟扰民问题,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协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管理规范,缓解油烟扰民难题。一是强化宣传动员。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车、一封信、召开业户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餐饮经营业户法治意识和广大市民参与积极性。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对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抽检,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确保油烟净化装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三是由城管、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烟囱设置及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查处不法现象。四是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确保油烟治理取得长期稳定的实际效果。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378776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0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