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1/2021-0000377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乡村污染防治的提案的答复 |
张佃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污染防治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对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科学方法和合理建议,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一、深入推进环保监督管理,对企业实施动态化监管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基础,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沂南县全面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环境保护“双随机”监察。实现环境执法的网络化、定量化和规范化。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扎实开展 “夏季执法专项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利用在线监测、无人机、VOCs检测仪等高科技手段,全天候、高频次、全覆盖对辖区内行业性企业进行动态化监管。 二、分类施策,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 召开涉水企业、涉气企业(VOCs)企业专项整治会议,督促引导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同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倒逼企业加快环保设施淘汰和更新,以确保达标排放,规范运行;鼓励乡镇引进第三方核查,对辖区企业实施全面体检,查出问题限期整改;鼓励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用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 三、实施跨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加大对环保科技创新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力量,更好的适应当前环保形式,2020年县委、县政府创新设置了乡镇环保专岗,通过统一招考方式,考选了21名环保专岗人员。2020年11月,县委县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乡镇环保专岗人员进行培训。目前,集中理论学习、实践学习已全部完成,大大加强了基层环保力量。 真诚的希望您继续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批评和意见,共同建设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责任人:王家会 联系电话:3221502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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