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您如下: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20〕46号)和《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临环发〔2019〕56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意义重大。我们根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注重实效”要求,积极探索生态处理模式,建立健全运行管护体系,初步形成了符合沂南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现将开展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细化村居、分类治理。对西部山区村庄,实行就地分散处理,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对厨房污水、洗涤洗浴污水等就地回用,鼓励建设家庭式沉淀池收纳生活污水,对165个平原村庄,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对47个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就近回用,已完成29个,对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作具体由住建部门落实。对于3个城市社区,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已全部完成。
2、突出重点、优先治理。我们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区等重点村,累计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对30个行政村的汪塘及河道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渠道及稳定塘、小型人工湿地等进行水质净化,目前该项工作基本落实完毕。
3、统筹推进、试点带动。选取界湖街道作为试点镇,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污水管网,目前六个社区已完成验收工作,积极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
4、截至目前为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之前已治理需提升巩固的行政村29个已验收24个、2020年需完成的78个治理目标已经验收39个,完成率为58.88%。位于重点区域的行政村35个(完成50%即可)已验收24个,完成率68.57%,目前我县治理工作基础薄弱,大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不能形成径流,没法收集处理,过去建设的小型污水处理站由于村居人口入住率低、居住分散达不到污水处理量、加上年久失修,缺乏维护等原因,运行率不高。治理资金需求较大,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断推进,仅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就需要投入资金约5700万元,目前我县只有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差距巨大。
二、工作计划
1、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充分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给予指导性建议,对山区、平原、城镇结合部等分类治理,采取户户分散式,村内集中排水渠道进入生态塘式,集中收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对2020年度分散就地利用行政村、位于生态敏感区、试点示范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优先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3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到2022年,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完成9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确保到2025年完成288个行政村治理总任务。
2、积极落实资金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在市里对试点乡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基础上,县里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管理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同时,多渠道扩宽资金来源,并统筹整合我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努力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乡镇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模式,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行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等多种形式,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督导治理验收。制定出工作计划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按时序进度推进。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照方案抓落实,计划十月份完成总任务的70%到80%,十一月份基本完成验收,十二月份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主动想办法、靠上抓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规范协调解决,确保2020年底之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我县大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横流现象基本消除。
联系电话:3221502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