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jdd1/2022-0000247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交警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交警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11月16日) | ||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拟对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告知: 1、2021年06月16日21时00分许,在沂南县铜井镇路段,董吉华(驾驶证号:372832********5012)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董吉华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董吉华可以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2021年06月21日11时14分许,在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路段,高望(驾驶证号:371321********7219)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高望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高望可以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2021年06月12日11时30分许,在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路段,卢建军(驾驶证号:372827********6918)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卢建军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卢建军可以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2021年07月04日17时57分许,在沂南县大庄镇路段,苏献法(身份证号:372832********3914)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苏献法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苏献法可以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 2022年11月16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