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沂农(防疫)罚〔2023〕8号 | 经营、运输的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 | 山东光大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15704503963 | 孙仕礼 | 经营、运输的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 | 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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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农(防疫)罚〔2023〕9号 | 运输的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 | 熊文强 |
| 熊文强 | 运输的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 | 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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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农(饲料)罚〔2023〕7号 | 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案 | 山东宠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71321MA3QW8DT2Y | 张晓蕾 | 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 罚款。处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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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农(种子)罚〔2023〕2号 | 经营假种子案 | 沂南县月安农资销售服务部 | 92371321MA945H3H90 | 孙月安 | 经营假种子 | 不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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