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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046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王玉忠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64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5月12日11时,执法人员巡查至辛集镇233国道辛集村时发现王玉忠驾驶车辆解放半挂运输石膏未采取密闭措施,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


2023/5/24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治亮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080号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2023年5月13日15时,执法人员巡查至辛集镇233国道房庄子村路段时发现,高治亮驾驶车辆运输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5/23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玉瑞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59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5月12日10时,孙祖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张玉瑞驾驶奥驰运输车(车牌号:鲁Q0JZ20)从双堠镇向依汶镇运输鸡粪经过泉重路时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人民币。


2023/5/25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吉超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078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5月10日15时30分左右,城区六分队工作人员巡查至铜井斜路路东附近,发现刘吉超安装的门店招牌“中联水泥”与其审批的门店招牌不相符,其在底下添加了电话号码、产品简介等小字,该广告牌长4米,宽1.2米,共计4.8平方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500.00(大写:伍佰元整)


2023/5/24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鑫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GS0018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

2023年5月10日17点35分,城区八分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西外环与229省道交汇南50米发现,王鑫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无照经营售卖炸串。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5/2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开忠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077号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2023年5月9日10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巡查至砖埠镇葛岸线苏家庄子西侧时,发现王开忠驾驶五征牌三轮车拉砂子,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覆盖措施造成遗撒。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5/24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宋召明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55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4月29日16时56分,城区二分队在巡查时发现,宋召明驾驶车辆欧曼鲁Q597LL在S229省道运输石子自南往北行驶,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5000.00(大写:伍仟元整)


2023/5/2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侯典鲁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073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5月1日10时20分,城区四分队在巡查至玉泉路与朝阳路交汇东北角时发现山东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广告内容为“激情卡丁车,FUN肆加速”,广告长3.5米,高2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23/5/23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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