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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06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3.6.29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孙祖中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刘长明


沂综执法罚字〔2023〕GT1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刘长明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6月份在孙祖镇书堂村西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风化砂)1495.5吨,其中现场堆积295.05吨,违法所得24009元人民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没收

1、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风化砂)295.05吨;

2、没收违法所得24009元(大写:壹万陆仟零陆元)人民币,并按照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12004元(大写:壹万贰仟零肆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36013元(大写:叁万陆仟零壹拾叁元)人民币。


2023/6/29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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