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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064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宋宝学


沂综执法罚字〔2023〕GT1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九条

宋宝学于2013年3月份开始非法占用湖头镇肖宋哨村二组集体土地391平方米(合0.59亩)建设钢结构大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第一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罚款;其他-限期拆除;;其他-没收非法建筑物及设施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6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对其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391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0元标准处以11730元(大写: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整)人民币罚款。


2023/7/4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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