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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08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6日-7月12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郑树生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03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7月3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城区六分队工作人员巡查至花山路中段东侧时发现,郑树生未经审批设置门店招牌“绚丽假发,长2.6米,高1.8米,面积4.68平方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500.00(大写:伍佰元整)


2023-07-1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麻曰威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GS0019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

2023年6月28日10点00分,城区八分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顺达路发现,麻曰威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无照经营售卖早餐。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07-11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明辉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77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6月25日10时40分,城区八分队巡查至西外环与迎宾大道交汇南2公里处发现。刘明辉驾驶前四后八车辆(鲁Q872SL)运输石子造成遗撒线性路程19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023-07-11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于祥龙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76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6月20日11时,城区八分队在巡查至沂新线时发现,于祥龙驾驶轻卡车辆(鲁Q670MV)运输铁销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六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23-07-11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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