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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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罚字〔2023〕GT2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
张龙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6月份在孙祖镇书堂村西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花岗岩风化砂)73.4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468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捌元)人民币,并按照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734元(大写:柒佰叁拾肆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2202元(大写:贰仟贰佰零贰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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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8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王庆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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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罚字〔2023〕GT20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4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
王庆彬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6月份在孙祖镇高家围子村西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石英砂岩)418.7吨,违法所得25122元人民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7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25122元(大写:贰万伍仟壹佰贰拾贰元)人民币,并按照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12561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陆拾壹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37683元(大写: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叁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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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8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