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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090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3.7.28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头中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李树森


沂综执法罚字〔2023〕GT2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九条

李树森未经批准,于2015年4月份开始非法占用湖头镇东城子村集体土地648平方米(合0.97亩)建设钢结构棚和硬化地面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罚款;其他-限期拆除;其他-没收非法建筑物及设施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3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1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对其非法占用一般耕地648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0元标准处以1944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肆拾元)人民币罚款。


2023/7/28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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