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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113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3.8.8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堠中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沂南县利富源硅砂有限公司 张孟利 沂综执法罚字〔2023〕GT1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十九条 沂南县利富源硅砂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3年3月份非法占用双堠镇连沂村、艾于湖村集体土地14992平方米建设石英砂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发布)第四十二条 罚款;其他-拆除;其他-没收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41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357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建设用地11406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元标准处以228120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壹佰贰拾元)人民币罚款;对你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地4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5元标准处以100元(大写:壹佰元)人民币罚款;对你单位非法占用耕地3582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0元标准处以107460元(大写:拾万零柒仟肆佰陆拾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335680元(大写:叁拾叁万伍仟陆佰捌拾元)人民币 2023/8/3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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