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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j/2023-0000100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8.7(市场秩序)

行政事项名称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

行政处罚的

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

无照经营

1

沂南市监处罚〔2023〕460号

孙校峰未经设立登记从事锰矿石加工、销售经营活动案

孙校峰未经设立登记从事锰矿石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的规定。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孙校峰



罚款10000.00元。

2023.08.07

已履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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