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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116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8月11日-8月15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腾民志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22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8月4日9时,城区一分队巡查至沂南县芙蓉路中段南侧,发现腾民志设置小型户外广告不符合规定。违规增设内容为“东北菜馆、电话号码”等,共占面积0.8平方米。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8/15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航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20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8月1日8时,城区二分队在巡查时发现,张航未经批准擅自在沂南县永兴路与花山路交汇东50米路南设置面积为1*3平方米的中小型广告“酷汉”。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1000.00(大写:壹仟元整)


2023/8/11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本松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13号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023年5月30日9时40分左右,城区六分队工作人员巡查至花山路中段路西时发现,刘本松未经审批设置门店招牌“快递超市”。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罚款:¥500.00(大写:伍佰元整)


2023/8/14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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