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 |
季茂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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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199号 |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2023年09月11日15点30分,城区一分队巡查至葛岸线东岳庄段时,发现季茂祥驾驶奥铃前二后四车,车牌号为鲁QS07L8,运输玉米秸秆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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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或者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后,未及时清理现场并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
陈佃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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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Z0008号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2023年9月1日10时,城区一分队工作人员巡查至花山路与澳柯玛大道交汇东50米路北时发现,陈佃兴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道路面积8平方米。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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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未经批准擅自改建临街门窗 |
于万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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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32号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2023年9月4日9时00分,城区三分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汉街中段时发现,于万东未经批准擅自改建临街门窗,改建面积为2*2.2平方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罚款¥: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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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 |
张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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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ZJ0012号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2023年8月31日,接收沂南县住建局移送案件【2023】016号张伟杰毁损燃气设施案,张伟杰于2023年7月15日驾驶柳工牌挖掘机在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南匣石村南,匣石桥西200米处河道内,进行清淤的过程中违规作业,毁损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双堠-孙祖段250mm中压燃气管道,2023年8月31日,城区五分队前去现场勘验调查,现已完成整改。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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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