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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3-0000193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2月22日-12月2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事项

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在城镇中设置中小型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规定

宋祥山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56号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SR0156号

2023年12月11日10时,城区一分队在巡查时发现,宋祥山在沂南县团山路中段,设置小型户外广告不符合规划规定,违规增设内容为“舌尖上的美味 尽在大山熟食”等小字,违规设置的广告牌长2.5米、宽0.8米,都小于4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罚款

建议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12/2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王振树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249号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249号

2023年11月28日15时00分,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汶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依汶镇涝坡村东小桥东路南侧时,发现涝坡村村民王振树在路边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

罚款

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2023/12/2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孙纪全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246号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3〕HB0246号

2023年11月28日10时左右,孙纪全在砖埠镇桃源村自家地里焚烧荒草,产生烟尘污染,燃烧面积2平方米左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023/12/27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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