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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4-0000016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2月2日-2月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露天焚烧秸秆

齐全元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4〕HB0006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2024年1月23日10时10分,齐全元在马牧池乡桃花峪一组村西其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焚烧面积4.5平方米。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


2024/2/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未经批准擅自张贴、张挂宣传品

郭洪欣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4〕SR0006号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2024年1月4日,城区一分队巡查到玉泉路舜天.阳光家园沿街时发现,许多超市沿街都设有“口味王槟榔的广告宣传品。经执法人员了解,该广告是郭洪欣与商店老板协商后且无偿张贴。执法人员巡查到金波路、汉街、团山路等路段均发现了该种广告宣传品。一分队与其他分队沟通后,发现其余分队辖区也有这种广告宣传。经统计,全县张贴的这种广告不少于80余处。一分队于1月5号郭洪欣与取得联系,并给他下达限改,整改时间截止到1月8号17点30分。到期后,郭洪欣还是未整改,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24/2/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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