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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4-000002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4.3.7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庄中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杜冰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17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杜冰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1月份在张庄镇下峪村西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219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其他-没收

没收非法开采的石英砂岩219吨,并处以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罚款。


2024/03/0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尹纪浩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2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尹纪浩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1月份在张庄镇上峪村村西非法开采石英砂岩373吨,违法所得24245元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24245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肆拾伍元)人民币,并按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12122元(大写:壹万贰仟壹佰贰拾贰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36367元(大写:叁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人民币。


2024/03/0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王浩楠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2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王浩楠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12月份在张庄镇下峪村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455吨,违法所得6175元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没收

1.没收非法开采的石英砂岩455吨。2.没收违法所得6175元(大写:陆仟壹佰柒拾伍元)人民币,并按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3087元(大写:叁仟零捌拾柒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9262元(大写:玖仟贰佰陆拾贰元)人民币。


2024/03/0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尹永全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2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尹永全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1月份在张庄镇张家岭村西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232.04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其他-没收

1.没收非法开采的石英砂岩232.04吨,并处以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罚款。


2024/03/0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尹辉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9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尹辉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12月份在张庄镇张家岭村西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446.5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其他-没收

没收非法开采的石英砂岩446.5吨,并处以27000元(大写:贰万柒仟元)人民币罚款。


2024/02/29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法占地

王友录


沂综执法罚字〔2024〕GT1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王友录未经批准,擅自于2010年3月份开始非法占用张庄镇上峪村集体土地1298平方米(合1.95亩)建设王友录勘测定界图范围内的办公楼、厂房及硬化地面等建(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其他-没收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98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没收范围)2.对你非法占用建设用地1298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元标准处以25960元(大写:贰万伍仟玖佰陆拾元) 人民币罚款。


2024/03/07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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