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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4-0000042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4月26日-5月5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未经批准擅自张贴小广告

赵升然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4〕SR0032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024年04月25日9时,界湖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赵升然未经批准擅自在界湖街道文化路东首西村社区电梯间张贴内容为“日丰管”的小广告。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500(大写伍佰元整)元人民币。


2024/4/28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

韩修昌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4〕SR0031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024年04月25日9时,界湖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韩修昌未经批准擅自在界湖街道文化路东首西村社区电梯间张贴内容为“专业拆除砸墙”的小广告。涉嫌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500(大写伍佰元整)元人民币。


2024/4/28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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