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zgzfj/2024-0000049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4.5.27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堠中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非法占地

沂南县龙达石料厂


沂综执法立字〔2024〕GT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沂南县龙达石料厂于2010年10月份开始非法占用双堠镇南龙口村、北石门村集体土地10090平方米(合15.135亩)建设(姜修齐勘测定界图范围内)石子加工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其他-拆除;其他-没收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44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范围);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6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范围);3、对其单位非法占用建设用地5646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元标准处以11292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仟玖佰贰拾元)人民币罚款;对其单位非法占用一般耕地4444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0元标准处以13332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叁佰贰拾元)人民币罚款。罚款共计246240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贰佰肆拾元)人民币。


2024/5/27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