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
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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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罚字〔2025〕GT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
李超未经批准,擅自于2025年1月份在孙祖镇谢家峪村东(原西杨家庄村西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和土方,违法所得11672元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1672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柒拾贰元)人民币,并按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5836元(大写:伍仟捌佰叁拾陆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17508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零捌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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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7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
刘玉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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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综执法罚字〔2025〕GT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
刘玉欣未经批准,擅自于2025年1月份在孙祖镇谢家峪村东(原西杨家庄村西北)非法开采石英砂岩和土方,违法所得1179元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2012年1月1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2359元(大写:贰仟叁佰伍拾玖元)人民币,并按违法所得50%标准处以1179元(大写:壹仟壹佰柒拾玖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共计3538元(大写:叁仟伍佰叁拾捌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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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7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