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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5-0000025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4月11日-4月1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

耿守才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5〕SR0001号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2025年4月8日9点,城区四分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朝阳路与北外环交汇处时发现,路面遗撒混凝土长度150米,宽度0.7米,面积105平方米,但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经2025年4月8日到县交警大队调取道路监控发现,耿守才驾驶鲁Q705PE商混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9日找到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


2025/4/1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筑起重机械发生异常情况后,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事故隐患

沂南县城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5〕ZJ0001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第六项

2025年3月14日,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沂南县城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正阳路与玉泉路交汇东北的君悦璞园项目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现场S3#楼起重机械标准节螺栓松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025/4/1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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