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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6-00030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农(防疫)罚〔2026〕14号、沂农(种子)罚〔2026〕4号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沂农(防疫)罚〔2026〕14号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鸡案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

9137132166195395XA

张棋欣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鸡

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36040.65元。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6月11日


2

沂农(种子)罚〔2026〕4号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案

沂南县湖头供销社化肥专营门市部

91371321MA3CYFB77J

蒋仁县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

1、责令改正;

2、处两千元罚款。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年修改)七十九条第(二)项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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